標準銷售條款與條件
Standard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Sale
歡迎使用我們的服務!以下為標準銷售條款,請您詳閱。
第一條:條款優先性
客戶明確放棄其自身之標準條款與條件,即使該等條款後於本標準銷售條款與條件制定。任何例外約定必須事先以書面明確同意,方為有效。
第二條:付款期限
我們的發票須於 21 個工作天 內付款,除非發票或訂單上另有其他付款期限之標示。若未於到期日付款,本公司保留要求支付固定利息之權利,金額為未付款項之 10%。若發生逾期付款,本公司有權在事前不另行通知之下,暫停提供任何服務。
第三條:逾期付款處理
若付款於到期日後超過 六十(60)天 仍未清償,本公司保留委託債權收取公司處理之權利。所有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承擔。
第四條:預扣稅規定
某些國家會根據其國內立法對發票金額執行預扣稅。任何預扣稅將由客戶支付至稅務機關。在任何情況下,本公司不得承擔與國家立法相關之費用。因此,發票金額將全數歸本公司所有,不包含客戶所在國家立法相關之任何成本。
第五條:服務承諾
本公司承諾將盡最大努力依約定時程提供優質服務。然而,其任何義務不得被視為結果義務。在任何情況下,本公司不得被客戶要求於終端消費者對客戶提起之損害賠償訴訟中,作為第三方出現。
第六條:索賠通知期限
為使索賠得以受理,客戶必須於交付貨物或提供服務後 8 天內,以掛號信方式通知其註冊辦公室之索賠。
第七條:法律適用
我們所有的合約關係均專以台灣法律管轄。
以上條款為建議內容,不構成 Odoo S.A. 之責任。